更新时间:2025-08-31 11:08:05   作者:网友投稿   来源:网友投稿点击:
房屋买卖是我们老百姓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利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约定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该合同或者排除了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而买方在房屋未过户时,能否解除该购房合同?
首先,应当注意的是,合同中约定守约方不能行使解除权的条款无效,也就是说,不能解除合同的这种条款是无效的,该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卖方的责任和义务不仅仅应当将所售房屋交予买方使用,还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即将所售房屋办理至买方名下。缺少上述任意一条,都表明卖方并未真正履行完合同义务,卖方构成根本违约。
最后,如果卖方无法完成上述任意一条,买方均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失之日起一年内主张,过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