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5 12:43:31   作者:网友投稿   来源:网友投稿点击:
9月27日12时许,一名群众在路边偶遇一只似鹰科小鸟,疑似受伤,无法飞翔,该群众立即报警寻求帮助。
城关森林派出所在接到求助后,立即前往现场,经初步检查判断该“小鸟”为鹰隼科,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为了得到更专业的救助,民警及时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站。经工作人员鉴定,得知这个小家伙叫红脚隼,又叫青燕子、青鹰、红腿鹞子,是小型猛禽,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经过检查,该红脚隼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行;民警随即将红脚隼移交保护站进行医治,待其符合放生条件后放归自然。下一步,城关森林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护与宣传力度,持续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意识。
编辑:贾瑞珍
责编:辛建翔
审核:姚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