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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生命远离河南人”?湖北一律师发文辱骂河南人:河南人没创意、人穷志短、希望疫情传给河南

更新时间:2025-04-26 13:07:30   作者:网友投稿   来源:网友投稿点击:

在2021年6月16日,湖北省武汉市,根据豫视频报道,6月15日,一名认证为“湖北‘赢’楚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的博主在网络上发文,用过激的语言辱骂河南人,称河南人没创意、人穷志短、希望疫情传给河南……

据了解,在6月15日早上9点35分,一个账号名为“Freya冯丽”的博主辱骂河南卫视,称河南卫视不是原创,还误导吃瓜群众,在当天下午2点11分,该博主带上“珍惜生命远离河南人”的话题,用过激的语言辱骂河南人,称“河南人没创意、狐假虎威、希望疫情传给河南、河南人人穷志短”等等。

该博主不仅宣称“珍爱生命远离河南人”,还在主页下“狂喷”持不同意见的网友,上述言论引发了众多网友的批判,该博主见状立即将过激言论设置为“仅粉丝可见”,后又立即将认证信息由“湖北‘赢’濋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更换为“法律博主”。

而记者查询全国工商信息后,发现该博主所就职的“‘赢’濋律师事务所”并不存在,而与该博主认证律所有一字之差的“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的员工向记者表示“所内查无此人”,并直言“已经被很多网友致电询问了”。

在6月16日上午11点17分,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

近期,有博主自称其为“湖北‘赢’濋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因其微博个人言论,相关个人和单位向我所“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询问情况,在此我所声明人如下:

微博博主@Freya冯丽 并非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和我所没有任何关系,另经查询,并无“湖北‘赢’濋律师事务所”这一单位,其微博言行,欺骗了广大网友,对我律师事务所也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伤害!请@微博小秘书 微博方尽快处理此次事件。

为此,请广大网友认清其真实身份,免受自身人身和财产损失,同时,我律师事务所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6月16日中午12点59分,该博主发布声明:

本人已不是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的员工和律师,本人的所有言行与该律所无关,离职后没及时更换认证,我为我在网络上的言行给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造成影响和困扰表达歉意!

在6月16日下午2点56分,该博主发声:

感谢我河南的朋友来电安慰我,你善意的提醒让我感动,河南人也有友好的,我有一起经历过艰难日子的河南朋友,被我老板的事情影响得失去了理智,冤有头债有主,没必要打击一大片,为了生活继续必须放过自己停止纷争,如果大家还没骂够请继续,我不奉陪了,反而感谢大家消除了我的业障。

截至发稿前,该博主已经删除其发表在平台上的过激言论,但并未就“地域黑”的事情表达歉意,该博主不仅取消了大V认证,还更换了头像、改了名。

记者就此事向湖北省律师协会反映,律协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如果该博主的律师身份一经核实,将会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首先要看情况,因为这是她的个人行为,不是职业行为,当然,我们管理部门对她有教育职责,如果没有违法,我们就会教育一下,让她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因为她是不是律师还不好说,现在还没有调查核实她的身份,一般的律师不会干这种地域黑的事情,也有可能是冒充律师的,最好还是向武汉市司法局反映一下。”

绥青新闻提醒您:

该博主的行为或涉嫌寻衅滋事,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律师表示,如果该博主辱骂行为情节严重,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直接私信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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